沉默的大多数

沉默的大多数

那天看了部DVD叫做Margin Call,是讲华尔街的银行家们是怎么搞出来08年的金融危机的。里面的小催巴(这个看上去就很像犹太人的小催巴上一年挣了二十五万美元)告诉他的老板(这个说一口英国英语的纯种盎格鲁萨克逊老板上一年挣了二百五十万美元)说,你们这么干会伤害很多普通人的: it will affect people, real people.

去年以来的所谓占领华尔街运动,打的招牌就是代表百分之九十九的劳苦大众向百分之一的华尔街资本家及其走狗们宣战。

这所谓real people,真实的人民,99%,都让我想起当年尼克松说过的,沉默的大多数: the great silent majority。

历史真是吊诡。身为共和党大右派资本家代言人的尼克松,竟然曾经恳求—并且得到了–“沉默的大多数”人民的支持。

就在占领华尔街的抗议人群的上空,纽约的豪华公寓上,挂出来自豪骄傲无比Cocky掷地有声的标语:我们就是最富的百分之一, we are the one percent!

过去的十天,纽约尼克斯的林书豪是全美的焦点。Linsanity不仅席卷了体育台,也得到了主流媒体的关注。林书豪是个亚洲人,所以他在NBA里面是极少数,是Minority。而正因为他是亚洲人,所以他在哈佛不是极少数,而是大多数。Jon Stewart的Daily Show里,“资深黑人记者”(senior black correspondent) Larry Wilmore 指着林书豪的成绩单说:你们看看,他在哈佛的GPA只有3.1。对于一个亚洲人来说,这不就是不及格吗?!(3.1? that’s an Asian F!!!)

这是不是种族歧视呢?在学术界来说,至少对于工学院来说,现在亚洲人不算是Minority,得不到任何优待:全美的工学院里都充斥着中国口音和印度口音。可是我们发出了多少声音呢?看看NSF的Program Manager,亚洲人的比例远远低于教授里面亚洲人的比例。DARPA的Program Manager里面,有几个亚洲人?而亚洲人里面,印度人发出的声音又比中国人的声音要大个十个分贝吧?

在美国大学里教书的中国人,我们才是沉默的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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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以东月亮以西

太阳以东月亮以西

在这世上生活,总需要有些标杆来把握,就像前行的旅人需要一个罗盘来指引方向。可是任何标杆,都有不好使的时候。北极的北方在哪个方向?哪里是太阳以东月亮以西?

有人问圣奥古斯丁:上帝在创造世界之前在做什么?圣奥古斯丁回答说,时间是上帝创造的世界的一个性质,在上帝创造世界之前,时间并不存在。

我想这个回答深刻的说明了哲学和思辨的重要性。圣奥古斯丁并不是物理学家,也不会用方程式描述世界。可是他的回答,完全符合现代物理学家对宇宙起源的理解。即便是爱因斯坦复生,也不可能比圣奥古斯丁的回答更准确了。

上帝的存在与否,归根到底是个信仰问题。但是有能力创造这个世界的上帝,并不一定有能力有意愿干预这个世界。而如果上帝并不干预这个世界的话,他是不是存在,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据说牛顿曾经用他发明的朴素的微积分概念劝人信教:虽然上帝和地域存在的可能性是个无穷小,但是如果他一旦存在的话,这代价实在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所以这个代价是比上帝存在的可能性高阶的无穷大;因此信教是真正理性的选择。

所谓“上帝能否造出一颗他举不起的石头”的诘难,并不是一个有效的问题。因为这问题隐含了“存在上帝举不起的石头”这样一个前提。圣奥古斯丁可以简单的回答说,上帝是全能的,所以并不存在他举不起的石头这样的东西。

但是上帝的全能和至善之间的矛盾,是个有效的诘难。上帝怎么可以既是全能的,又是至善的呢?如果他是全能的,他怎么能允许这个世界存在如此多的痛苦不公?这只能是因为他并不在意,所以他不是至善的。如果他是至善的,他怎么能允许这个世界存在如此多的痛苦不公?这只能是因为他并不全能。

事实上古时候波斯地方的一个宗教里的上帝,就是这样一个至善而并不全能的造物主:他造出了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想让它变得更好,却缺乏这样的能力。

上帝的全能和至善之间的矛盾,某个哲学家说他解决了。据罗素的西方哲学史说,这个解决方案还得到了国王和教皇的加持。这个方案是这样的: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每一个负面的东西,都导致了一个更正面的东西的存在,所以最后世界的善的总量实际上增加了。好比说,病菌的存在使得有的婴儿夭折了,这是悲剧。可是病菌的存在也让人类增加了抵抗力,所以人的寿命延长了。总的效果还是增加了人的预期寿命。大致如此。

但是这个解决方案完全缺乏可证伪性。而没有可证伪性的理论,还是个信仰而已:信的人恒信,而不信的人恒不信。

真正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说“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的路易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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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

转眼又是一年。Actually,转眼已是十年。

那些年。那些日子。那些时候。那些mo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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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保佑西西弗的人民 六

 

我在西西弗的第一个学期的学生Evaluation很差。之前的教授不要求学生学汇编,就用C写点程序然后Cross Compile了就完事。我觉得不学汇编完全不能真正明白微机原理,所以要求学生要花一半的时间用汇编。学生们怨声载道,最后有一个学生在Evaluation上骂我是Prick。

 

后来Paul承认这是他写的。

 

Paul个子不高,其貌不扬,乍看上去很像是George Costanza。他的女朋友Annie却是大美人,金发碧眼,身材火辣。而且Annie对Paul一往情深:每个周末不是Annie过来就是Paul过去,俩人不管到哪里都手牵着手,时不时还在光天化日之下狂吻一气。很自然的,所有的学生都对Paul羡慕嫉妒恨。

 

有一次我要去Annie她们学校给个学术报告。Paul就和我一起去了。晚上我去Annie的公寓找到他们。这个学校女生很多,风气开放,校园里到处是穿着比基尼晒太阳的靓女。Annie的公寓正在开Party。喝了好多酒以后,我知道原来Annie的哥哥和Paul是高中同学,俩人一见钟情,直到现在。不胜酒力之后,我在Annie的客厅沙发上睡着了。

 

第二天我和Paul开车回来。我说,昨晚Party上好多男生都对Annie蠢蠢欲动啊。Paul憨憨的一笑,说我相信Annie。

 

Terry带着女朋友,Paul带着Annie到我家来开party那天,玩得很尽兴。Annie跟我说,我知道他们都奇怪为什么我和Paul好。你知道为什么吗?我告诉你。这是一个秘密。我在中学的时候是个两百多磅的Cow,没有男生正眼看我一眼。只有Paul从来没有嫌弃过我。后来Paul去上大学了,我拼命减肥,才有现在这样的好身材。所以我永远都会爱Paul,不会爱别人的。

 

我离开西西弗的时候,Paul毕业了,到铁路公司做了工程师。两年以后Annie毕业,他们就结婚了。我收到他们的婚礼请柬,可是婚礼时我正要出一个长差,没法去参加。我给他们打电话过去,正是夜里。电话里传来音乐和喧闹,Annie正在开Party。又过了两年,他们给我寄来女儿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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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保佑西西弗的人民 五

Terry是我带过的第一个University Honors Student,也是至今唯一的一个。Terry是退役的空军,在伊拉克打了两年仗。我到西西弗的时候,他刚从伊拉克退役回来继续大学学业。

Terry 当时三十岁,比别的同学都大,很自然的成了他们的领袖。他有一米八五,很健壮很 英俊很阳光。他和同学Paul住在离学校几个迈的一个小镇上。第二年我也搬到那个小镇上,和他们很近。

这个学校也是个著名的Party School。这个完全是意中之事,除了开Party,怎么打发如此多的力比多呢?我的楼上是两个小姑娘,父亲都是新教牧师。她们每个星期都要开party,也要去参加party。开party的时候很多我的学生都来参加,Terry也常来。Paul有个固定的女朋友叫Annie,在几十迈以外的一个大学,他通常都去Annie那里度周末。

据Terry告诉我,“牧师的女儿”在西西弗是个成语,说的是因为牧师们管教都太严,所以牧师的女儿们去上大学的时候格外的放纵。我楼上的邻居们开Party的时候,很多女生都对Terry青眼有加,他也很享受花丛游走的优越感。但是他并没有固定的女朋友。

这个小镇只有几千人口。有一家超市,一家Pizza Hut,一家卖酒的酒店,一家酒吧。在学生们的强烈要求下,我开始Host party。每个周五,Terry陪我到酒店去买酒,Jack Daniel,Captain Morgan,Tequila。然后我们去Pizza Hut买Pizza。学生们来了,有的带着女伴来。也有慕名而来的。喝着酒听着音乐聊着天,有的时候学生们自己会弹琴唱歌,一个晚上很快就过去了。

有一天我和Terry去买Pizza的时候碰到一个新的Waitress。很漂亮的女孩子。Terry跟她打情骂俏,小姑娘见招拆招,却不怎么动心。回到Party,Terry对小姑娘念念不忘。我说你就是因为人家不怎么理你所以才动心,等你追到了,你就没兴趣了。他说,不,这次不一样。

后来他就一直追。小姑娘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是商学院的。Terry拿出打仗的精神头来,不管是小姑娘上课的时候,打工的时候,Shopping的时候,他都出现。

终于有一次我开Party的时候,Terry 带着这个女生,Paul带着Annie,一起来了。那天大家都很高兴,还照了好多照片。

放假了,学生们都走了,我也去度了个假。等我回到西西弗,Terry也刚回来。这次是Terry的妈妈和他一起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Pizza Hut 吃饭,没有看到Terry的女朋友。Terry这些年一直和妈妈相依为命。Terry的爸爸很多年前有了小三,离婚和小三结婚了。Terry的妈妈一直没有结婚,把Terry拉扯大。Terry已经三十岁了,他妈妈看着他的样子,就仿佛他还是个牙牙学语的孩子。我问起Terry他的女朋友什么时候回学校,他含糊的说我回头再跟你说吧。

Terry的妈妈回去了。过了一个星期,我的公寓门口收到一个箱子,打开来看,是个新的电视机。是Terry的妈妈看到我的公寓里没有电视,买来送给我的。我受之有愧,赶紧去找Terry。他说他也不知道这事,既然妈妈已经买了,你就收了吧。我说,那好吧,我请你喝酒。

喝酒的时候,Terry 终于告诉我,他和女朋友分手了。我说为什么?你不是这么喜欢她,和以前都不一样了吗?他说,是的,我是真的喜欢她。但是她本来有男朋友的。她的男朋友在伊拉克。她背叛了她的男朋友和我在一起。我当年在伊拉克的时候,我的女朋友也背叛了我。所以,我不能和她在一起。我的父亲背叛了我的母亲。我不能娶一个背叛她在伊拉克的男朋友的女孩。

我现在还记得他说betrayal这个词的样子。

Terry后来没有再找女朋友。我带他和Paul做了Senior Design。毕业的时候他拿了全校唯一的Presidential Award。然后他去了FeDex的飞行员培训班。他一直想做一个航空公司的飞行员。

Terry妈妈送我的电视现在还在我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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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保佑西西弗的人民 四

 

工学院里的女生总是很少,这点不仅在中国如此。我教的班上只有一个女生,真的称得上是万千宠爱在一身啊。

 

她叫Nicole,是个黑发灰色眼珠的女孩。她家就住在学校附近的小城,家里条件看上去不错:不像别的学生穿着简单的T恤衫牛仔裤,她总是穿得很正式很Fashion,画着淡淡的妆,随时可以去参加宴会的样子。

 

她的成绩是全A。上过我的课以后我知道,她并不是很聪明。但是她很认真,作业从来不晚交,不懂的就来问,虽然常常得问几遍才能搞懂。这样的学生,这样的女学生,这样的漂亮女学生,有哪个教授忍心不给她A呢?我也给了她A。

 

男生们明显都很喜欢她。微处理器的实验课上,两个人一组做实验。谁和Nicole一组呢?我看他们眼睛里都放射着光芒。Nicole显然已经很有经验,她一把抓住学的最好的那个学生,说我们一组吧!

 

和学生们熟了以后,学生们都告诉我,他们觉得Nicole非常非常Hot。我说那你们怎么不去勇敢的追她?学生们说,不敢啊。她男朋友是个毒贩子,随身总带着枪的。

 

Nicole家虽然不远,她还是住在女生宿舍里。女生宿舍和男生宿舍在一栋楼里,所以这栋楼叫做co-ed楼:可是女生宿舍男生不能进去。我每周要去一次男生宿舍里的洗衣房洗衣服,通常都在周五下班以后。很多次我去的时候,正碰到Nicole的男朋友在楼门口接她出去。她给我介绍说,这是我的男朋友David。

 

David个子很高,胳膊上有刺青。他说话有很浓重的南方口音。后来我想他可能是故意强化了口音。这个州当年是南方邦联的一部分,很多人家里还挂着邦联的国旗。有一次我开Party的时候Nicole来了。她告诉我David和她是高中同学,彼此都是初恋情人。David家里没有钱供他上大学。高中没毕业David就去街头闯荡了。

 

Nicole和David 就像一个美女和野兽的故事那样,娇小的美女和粗犷的男人。David对Nicole应该是很好的。每每带着枪到女生宿舍来接她,我想也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力量和Territory。

 

David大概垄断了这个大学城的毒品供应。在一个Fraternity的Party上,我见到David过来送大麻。Party的主人先点上一只给David,David深吸一口之后交给身边的人,然后离去。

 

过了一年,我看到Nicole上课的时候脸上仿佛有泪痕。周末了,学生来家里喝酒的时候告诉我,David被人打死了。

 

Nicole还是一个人出入,还是没有男生去打扰她。

 

我要离开西西弗的时候,Nicole也毕业了。一个夏天的下午,闷热之后下了一场大雨。我正在小镇里游荡,大雨把我堵在河边的一个码头上。正好Nicole也在那里。她依然划着淡淡的妆,有着淡淡的神情。她很高兴的告诉我,她找到了一份Verizon Wireless的工作,要去另一个城市上班了。我祝贺了她。我告诉她我也要离开这个学校了。我告诉她男生们都很喜欢她。她说她知道。但是她要离开这个小地方。她要到新的地方,找个男朋友,结婚,生孩子。生了孩子她就不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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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保佑西西弗的人民 三

上帝保佑西西弗的人民 三

 

在西西弗认识的第二个人是我的邻居Josh。我搬进来的第二天,送安澜去了机场。回到公寓,隔壁正在往里搬东西。一共是三个人:Josh,Josh的妈妈Diana,Josh的好朋友Paul。搬完家Paul就走了。很久以后我才知道Paul的故事。

 

Josh是个英俊的黑人小伙子,十九岁,工程院大一的学生。他的妈妈Diana只有38岁,看上去三十不到。他们一起出去,别人总以为Diana 是Josh的女朋友。可是Josh还不是Diana的第一个孩子。Josh有个比他大两岁的哥哥,在Las Vegas跳舞。每次说到哥哥的时候,Josh都是一脸崇拜,总说将来他要去Vegas看哥哥的演出。

 

Diana是本地人。她和Josh的爸爸在高中认识,后来并没有结婚。她十年前搬到纽约去住,有一个在纽约做警察的男朋友。Josh高中毕业,去参加了陆军。突然一天消息传来要去伊拉克了。Diana冲到基地,非说Josh得了什么病,不能去打仗,死活把Josh给拦了下来。纽约的学费太贵,于是Diana带着Josh 回到老家来上这所以物美价廉著称的大学。

 

Diana的身体很不好,有很多慢性的毛病。她完全不能工作,只能靠社会福利生活。他们租住的公寓是政府付钱的,支票直接交给房东。他们有一辆车,一辆小小的马自达三。这是她所有的积蓄买的,从纽约远远的开回到西西弗来。Josh申请到了学生贷款,每月他们的收入大约包括食品券的几百块钱,和学生贷款的几百块。生活当然很紧张,可是Diana把家里布置得还很象样,书架上还有不少的书,桌上还常点着蜡烛。

 

熟了以后我很诧异的发现,虽然他们捉衿见肘,屋里总有烟和酒,每月有几天还有大麻抽。烟是malboro lights,据说有地方能买到走私不用交税的便宜烟。酒是Captain Morgan的朗姆酒。对他们来说,这都是生活必需品,或许比食品的重要性还要高些。Diana不但允许Josh抽烟喝酒,很大程度上她鼓励Josh。有一天她告诉我,这是因为Josh很可怜,在这个地方又找不到女朋友,只能用这些麻醉品让他好过一些。

 

我前面说过,Josh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但是他在这个白人占人口99%的地方,找不到女朋友。他也去参加学生的Party,但是据他说,女生不肯跟他出去,偶尔跟他出去了,也不肯跟他上床。我开始以为这是种族歧视的缘故。后来发现不是。因为全校最招女生喜欢的学生,就在我的班上,也是个黑人学生。虽然是黑人,这个学生是从非洲来的留学生,说的英语带着法语口音,因为据说那个国家以前是法国殖民地。这留学生家里很有钱。所以他甚至同时有两个金发碧眼的女朋友,两个女孩还相处融洽。所以,我想,这不是种族歧视,是阶级歧视。

 

Diana是黑人,白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她充分发挥了混血的优势,非常漂亮。她也很骄傲自己的黑人和印第安人传统。她经常要去看医生,每天要吃很多种药。后来回想,她应该有严重的抑郁症。她基本上不出门,每天把自己锁在家里。公寓里没有洗衣房,我们洗衣服都要去几个街区以外的投币洗衣店去。我有次到他家里,发现她正泪如雨下。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因为没有钱,她已经一个月没有洗衣服了,所以没有衣服出门。我赶紧给他们一点钱去洗衣服。可是她依然不出门。我问过她那个纽约的警察男朋友。她说那不过是个只想和她上床的男人,不肯为他们承担任何责任的。

 

他们生活中的亮色就是Josh的哥哥。他应该有黑人跳舞的天赋,自学成才,在Vegas的一个Show里做Dancer。虽然不是领舞,但是能够自食其力。每年给他们写明信片来,请他们去玩。当然他们没有钱去。

 

Josh的功课学得很艰难。他在纽约的黑人区上的中学,基本上没有工学院需要的基础。我尽我所能帮助他,但是没有太大用处。

 

第二年的圣诞节前,正是秋季学期结束的时候。我从办公室出来,正撞见Josh。他满脸是泪,一副受惊的小动物的样子。我吓了一跳,问他怎么了?他哭着跟我说,他的哥哥在Las Vegas出车祸被撞死了。

 

这话正击中我心上最柔软的地方。我和他赶到他家里,Diana已经哭死在床上。她的大儿子,那个她17岁自己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生下来的天使,那个她已经多年没有见过甚至没有听过声音的孩子,那个寄托着她无数思念无穷期盼的懂事孩子,竟然被上帝夺去了生命。

 

我给Diana写了张支票,让她和Josh买飞机票去Vegas参加葬礼。安慰的话我说不出,也知道说出来也没有用。

 

转过年来Diana告诉我他们没有去参加葬礼。因为有更需要钱的地方。我说我明白。

 

再过几个月我要离开西西弗了。我去告诉他们,Diana告诉我,他们也要离开了。Josh的成绩不好,学生贷款续不上了。她要带Josh回纽约去。临走的时候,我去他们的公寓,家里有个又高又壮的黑人在。Diana介绍说,这是我的男朋友,是的,那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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